她原来是个女人。
可即便她是个女人,他霍凌也丝毫没有收敛一下自己那暴躁的脾气,毕竟,他本来也不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
她会手语,但是他看不懂,也没耐心看。
每次她很急地在他面前比划,他都会不耐烦地将她推开。
她会哭,会篡着一张纸,像是想写字,想把要说的话写给他看。
那时候他才知道,她不仅是个哑巴,居然还连字都不会写。
不知道是太无聊了还是看她太可怜了。
他竟然大发慈悲地开始教她识字写字。
她会写字后,第一件事就是‘告诉’他,他叫若若,是爷爷给她取的名字,但是爷爷去世了。
然后她问他叫什么名字。
他当时嗤之以鼻,在地上留下‘霍凌’两个字,然后嘲笑她那么笨,不可能会写好他的名字。
后来呢,她没事就写他的名字。
用笔在纸上写,用树枝在地上写。
总之,哪哪都能看到他的名字,写得歪歪扭扭,不丑,却也不好看。
他觉得她有病,神经病。
下雨打雷的时候,她还总会蹿到他的床上来,瑟瑟发抖地缩在他的怀里。
他很嫌弃,却念在她救自己一命的份上,从来都没有推开过她。
她常常会看着他发呆,会在纸上写:你真好看,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
他嘲笑她肤浅。
一段时间的相处后,他总以为自己是嫌弃她,讨厌她的。
但碍于救命之恩在,便也只能大发慈悲地陪着她。
不然就她那么小一个,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真的,他一直都是这样想的。
直到有一天,到了晚上都不见她回来。
他忽然就急了,到处找,这才在一处垃圾桶后面找到了蜷缩成一团的她。
那女人蠢得狠,被人打断了腿,怀里还紧紧地抱着一只烧鸡。
看见他时,她兴奋得眼里全是光,像是感觉不到断腿的疼一样。
她急促地掏出随身的小本子,在本子上写:
[你总是嫌我找来的食物不好吃,总是不吃。]
[今天我给你讨了一只烧鸡,但是好多人来抢,我就跑,可是他们把我的腿打断了。]
[我跑不动,我就躲起来了,哥哥你看,烧鸡还是好的。]
她的字歪歪扭扭,和着血水。
但是她笑得很灿烂,脏兮兮的脸上都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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