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部落的人,不需要关心部落掌权者的健康状况。老人家长命百岁也好,明天就驾鹤西去也罢,都轮不到他一个外人来操心。
他此行前来天星部落的目的已经圆满完成,剩下的就是去向慕容王辞行,快马加鞭离开这片草原。
叶尘在心里将这次行动从头到尾捋了一遍,不得不承认,除了那只恶鸟带来的糟心事之外,其他方面都可以称得上顺风顺水。
可偏偏就是那只恶鸟。
叶尘一想到那只鸟,胸口就堵得慌。
俗话说得好,再一再二不再三。而叶尘,恰好被那只恶鸟搞了整整三次。
每一次都精准无误地落在他的头顶上。
所以叶尘打定主意,必须马上离开这个鬼地方。
他不在这里受这种鸟气了。这个“鸟气”二字用在此处,实在是再贴切不过了。
重新返回了帐中,叶尘看到平日里神气活现的二狗子,此刻却蔫巴巴地趴在地上,四肢摊开,脑袋耷拉着,尾巴无力地垂在地毯上,整个状态就像是被人活生生挖走了心脏一般。
叶尘看着它这副样子,忍不住挑了挑眉毛,语气里带着几分调侃地问道:“怎么了,像被人遗弃的孤儿一样?”
“本王的心爱之物,被你硬生生夺走,送到了别人的囊中……本王心里苦啊……”
叶尘鄙夷地瞥了它一眼。
这货见什么就想顺什么,贪心不足蛇吞象,这德性简直跟那头死狗有的一拼。如果这世上有评选“最贪得无厌生物”的大赛,黄金幼狮和二狗子绝对能并列第一名。
想到这里,叶尘正色说道:“你应该庆幸我没有听从你那个馊得不能再馊的建议。否则的话,我们两个现在根本不可能安安稳稳地坐在这里说话。”
“你难道真的不明白吗?那只鸟,就是天星部落派来监视我们的眼线。”
“本王当然明白。”它的声音低沉下来,“正是因为明白,所以你去送还天巫权杖的时候,本王才没有出手阻拦你。”
“但是那只鸟,实在是太贼了。它居然能够溜进我们的毡帐之中,偷听我们说话,而我竟然毫无察觉。依我之见,这恐怕是它的一种天赋神通,与生俱来的本事,不是后天修炼出来的。”
“如果是后天修炼的隐匿之术,不管是什么来路的神通法门,都绝对逃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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