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林砚时,他正把一杯冰美式推到我面前,杯壁凝着细密水珠,像他指尖的温度——凉而克制。
“沈检察官,”他微笑,眼尾微扬,“听说您办过十七起职务犯罪,零撤回,零抗诉。但这次,您要接的,是一具不会说话的尸体,和一个不肯签字的活人。”
那是2023年4月12日,春寒未退,市检察院三楼档案室窗缝漏进一阵风,吹得我刚签完字的《证人保护承诺书》边缘微微卷起。纸页右下角,我的签名墨迹未干;左上角,贴着一张泛黄的现场照片:青石巷口,雨痕未干,一只男式皮鞋斜躺在积水里,鞋带松开,鞋尖朝北——而死者陈屿,就倒在三米外的排水沟旁,左手还攥着半张撕碎的超市小票,上面印着清晰的打印字:2023.04.0821:47美宜佳(梧桐路店)。
小票背面,用圆珠笔潦草补了两行字,力透纸背:
“他说今晚十点,老地方。
我没想告他。我只是……想问清楚,那笔钱,到底是不是她亲手转的。”
“她”,指我的姐姐,沈昭。
三个月前,沈昭在自家书房坠楼身亡。警方定性为高坠,排除他杀。结案书落款日期,恰是陈屿被发现死亡的前四天。
而林砚,是陈屿生前最后联系的人——也是我以“污点证人”身份,亲手递出《协助调查同意书》的那个人。
我叫沈知微,二十九岁,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办检察官,专办经济类刑事案件。履历干净得像一张未拆封的A4纸:法学博士,全省公诉标兵,三年内主导起诉贪贿案件21件,其中19件获有罪判决,2件因证据链断裂退回补充侦查——但从未有过一起“公诉失败”。
直到陈屿案。
它不在我过往的任何分类里。它没有行贿合同,没有银行流水闭环,没有会议纪要、录音、聊天截图。它只有三样东西:一具尸体,一张小票,和一个坐在审讯室单向玻璃后、始终垂着眼睫的男人。
林砚。
他二十八岁,前市立医院神经外科住院医师,三个月前主动辞职;无犯罪记录,无征信异常,社交账号清空至2022年12月;母亲早逝,父亲是退休中学语文教师,住在城郊老式公房三楼。他租住的公寓里,书架上整齐码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