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说,也是可以尝试的突破口!
“被审人的杀人动机!”
张浩眉头一凝,他开口道:
“从视频开始到结尾。”
“因为像素问题看不清双方唇语,所以,只能看到被审人在第一凶杀现场将人杀死,随后抛尸。”
“在一审过后,我对被审人进行过细致的询问,最终发现.”
“被审人之所以对其进行殴打,原因在于,他们认为死者当时在”
说着。
张浩微微一顿,吐出一个意想不到的词。
“行窃!”
行.行窃?
现场所有人错愕。
石山凝起眉。
徐良眯起眼,饶有兴致的看着对方。
张浩继续开口说道。
“段飞鹏在2004年,12月6日晚,晚上八点途经桂花大街。”
“期间,所看到的画面是一个人影,在面包店的后门鬼鬼祟祟,翻找着什么东西。”
“同时,这人影手上还拿着一些面包店内昂贵的面包。”
“于是,三人认为对方是在行盗窃一事!”
盗窃一事.
也就是说
“被告方。”
石山皱起眉,沉思开口道:
“你方意思是,案发时,第一受害者是以一个小偷的身份出现在案发现场?”
小偷?
受害者是小偷?
“不,我方的意思是,在被审人段飞鹏的眼中,受害者是小偷!”
张浩直接否决。
“而正因这种视角,导致三人被误导,认定其是小偷。”
“随后,三人上前,本意是想将小偷进行驱赶,令其放弃偷盗!”
“但因双方信息不一致,导致起了冲突,后又互相殴斗,导致冲突加剧!”
“最终才导致死者意外死亡!”
从这种视角来看。
大概上的逻辑确实行得通。
可.
按着他人脑袋,用棍子打,也能是意外致人死亡!?
徐良的眼皮一沉,却没说话,继续听着。
张浩感受着视线投来,却依旧顶着压力,继续开口道:
“而我反复观看其视频后。”
“最终发现一件事,那便是,死者.的确构成偷盗行为!”
构成偷盗行为!?
霎时间。
所有人莫名其妙感到一股愤怒,怒视张浩。
包括审判长石山,盯着张浩的眼神也是极其锐利。
他沉声说道:
“被告方,请问你是否有依据?”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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