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阿森纳的首席律师斯文亚陈述冷静、理性,将272的罪行层层剥开。
公诉人的言辞更为严厉,强调此案对整个社会包容性和足球领域反种族主义努力的恶劣践踏。
272方面的援助律师虽然尽力做了一些形式上的辩护。
例如强调“被告处于严重醉酒状态”、“非完全理性状态下的过失”、“已深感悔恨”等,但在一片铁证和汹涌的舆论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272本人出庭时面色灰败,眼神涣散,早已没有了昔日的风采,只剩下巨大的恐惧和惶惑。
最终的判决结果,在法官严肃的宣读中落定:
“本庭认定,被告272,所犯罪行严重且证据确凿:
1. 严重违反《1986年公共秩序法》第18条,因种族原因煽动仇恨。
2. 违反《1986年公共秩序法》第5条。
3. 故意严重损害阿森纳足球俱乐部的商业信誉及声誉(民事部分)。
鉴于其行为的极端恶劣性质:
所涉歧视言论通过社交媒体大规模扩散传播,影响极其深远且破坏力巨大。
受害者之一是深受公众瞩目的英格兰国家队现役球员严渊,影响更是双重叠加。
其行为对致力于多元化与包容性的英国足球乃至整个社会造成了重大伤害。
判决如下:
1. 民事赔偿部分:责令被告272向阿森纳足球俱乐部支付赔偿金450万英镑。此款项需在30日内履行完毕。
2. 刑事部分:判处被告272两年监禁。判决即日起生效。”
“现在闭庭!带走!”法官的法槌重重落下。
法警上前,冰冷的手铐这次终于戴在了厄齐尔的手腕上。
272没有挣扎,没有哭泣,整个人像是被抽掉了灵魂,如同行尸走肉般被押解出了法庭,走向等候在外的警车。
车门外,早已聚集的记者和部分激愤的阿森纳及英格兰球迷爆发出一阵强烈的嘘声和唾骂声。
警车绝尘而去。
272在欧洲的足球生涯彻底结束。
阿森纳彻底摆脱了这个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