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元年五月一日。
这一天,注定要被载入华夏文明的史册。
一份由江宸亲自签发,魏征领衔起草,经过中央执行委员会七次激烈辩论后最终定稿的文件,随着《人民日报》的加急号外,如同一枚亿万吨当量的精神核弹,在整个共和国的疆域内,轰然引爆!
头版头条,只有六个鲜红如血的大字——
《华夏共和国婚姻法》
而在那鲜红的标题之下,是几行足以让所有封建卫道士肝胆俱裂,让亿万青年男女热泪盈眶的铁律:
“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
“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再嫁!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
这部法律,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精准而无情地切入了华夏社会几千年来最顽固、最腐朽的病灶——宗法家庭制度!
它不再是修修补补,它是要从根子上,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八个字,彻底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
洛阳城南,张家大院。
这里住着的,大多是刚刚进城务工的百姓。
此刻,一间昏暗的柴房外,围满了看热闹的邻居。
“爹!你开门!你放我出去!我是共和国的公民,我有上班的权利!我有自由恋爱的权利!”
柴房里,传来一个年轻女子声嘶力竭的哭喊声,伴随着拼命拍打木门的声音。
她叫张秀英,是洛阳第一纺织厂的一名女工,也是上一章中那批最早剪掉裹脚布,走进工厂的新女性之一。
然而,此刻的她,却被一根粗大的铁链,死死地锁在了自家潮湿阴暗的柴房里。
门外,一个满脸横肉,手里拿着烟袋锅的中年男人,正蹲在门槛上,那是她的亲生父亲,张有才。
“呸!什么公民!什么权利!”
张有才在鞋底上磕了磕烟灰,眼里满是那种旧式家长的顽固与凶狠。
“你是老子的种!吃老子的饭长大的!你的命就是老子的!”
“隔壁县的赵财主家二少爷,虽然是个痨病鬼,但人家给的彩礼足足有五十块大洋!有了这笔钱,你弟弟娶媳妇的房子就有着落了!”
“这婚,你结也得结,不结也得结!明儿个花轿一上门,我就让人把你绑上去!”
“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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