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未亮,厨房里只有一盏昏黄的电灯。
叶清欢站在灶台前,锅里白粥的雾气蒸腾。
林书婉已经换上了那身淡蓝色的学生装,两条乌黑的麻花辫垂在胸前,好一个青春靓丽。
她正低头系着布鞋的带子,动作间,视线却不受控制地瞟向枕头。
吃早饭时,她终于还是忍不住,手悄悄伸向枕下。
“别动。”
叶清欢的声音很轻,甚至没有抬头。
林书婉的手僵在半空。
“姐,带着它,我心里踏实。”
“你是去圣约翰大学听一堂文学课,不是去十六铺码头跟青帮抢地盘。”叶清欢放下碗,目光落在她脸上,平静得像结了冰的湖面。
“最近法租界查得有多严,你比我清楚。学校门口的暗哨,眼睛比鹰都毒。”
“一个清纯女学生,书包里搜出一把勃朗宁手枪,你猜巡捕房会不会请你去喝茶?”
林书婉的脸白了白,嘴唇动了动,却没能发出声音。
“以你的身手,赤手空拳足够应付大多数意外。带上枪,它就不是你的底牌,而是催命的符咒。”叶清欢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
“听我的,放回去。”
林书婉最后还是屈服了,不甘地将那把冰冷的勃朗宁M1910,重新塞回了枕芯最深处。
两人在公寓路口分开,一个走向象牙塔,一个走向名利场。
叶清欢踏入圣玛利亚医院大门的那一刻,气质再度切换。
白大褂的扣子系到最上一颗,黑框眼镜隔绝了不必要的情绪,她又变回了那个医术高超又不近人情的叶医生。
“叶医生早。”护士站的小护士们齐声问好。
叶清欢点了点头,接过病历本,脚步不停地走向病房。
306病房,前几天被她从死亡线上拖回来的男人已经能坐起身。
见到叶清欢,他眼中迸发炙热,正要开口。
叶清欢只用一个眼神,就将他所有感激的话堵了回去。
“体温37度,伤口愈合良好。”
她一边记录,一边用冰冷的语调陈述:“按时服药,禁止下床。”
男人识趣地闭上了嘴,但那眼神里的崇拜与信服,几乎要满溢出来。
叶清欢心如止水。
她清楚,对这种在刀口舔血的江湖人来说,救他一命,远比给他十根金条更能收买人心。
这份人情,以后会有用的。
查完房,坐诊。
诊室外的走廊里,咳嗽声、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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