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为身着两色的下等人,但仅仅因为这群人里有一个中等人,便让客人们个个低着头,不敢看,更不敢招惹他们。
这群人选择了秦六一边上的桌子,不等坐下便吆喝着店小二上菜。
他们吵吵嚷嚷的,因为离得近,秦六一便听了一嘴。
原来昨晚,他们在人契镇上游荡了一夜,专门抓那些因为没有筹码而露宿街头的人,那些多为下等人,没实力更没靠山。
因为团体当中有一个中等人在,被抓的下等人多半没有反抗之力。
落入他们手中的下等人,需得看身体条件,条件不好的便直接放了血拿去筹码楼换,好些的,就能当成奴隶卖出去,从他们的语气中不难听出,卖奴隶比杀人放血赚的筹码更多。
但昨日游荡一夜,却是一无所获,这才使得他们个个凶神恶煞,如同炮仗般一点就炸。
“饿死了!这龟孙怎么还不上菜!”
其中一人饿的急了,大拍着桌子叫骂,铜铃般的眼睛一瞪,看向了旁边正细嚼慢咽爱惜地吃着为数不多馍馍的秦六一。
他大掌一挥,便将秦六一碗里的馍馍夺了去,嚼都不嚼,三两下便下肚了。
“诶?!”秦六一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馍馍进了别人的肚子,条件反射地弹了起来。
“看什么看!”那人恶狠狠地瞪着秦六一,将自己攥起来的拳头捏得咔咔响。
不得不说,他长得五大三粗,胳膊上鼓起来的肌肉仿佛要撑破衣裳,脸上红润有光泽,一看就是吃得很好,力量也强,再攒攒恶业估计马上能升中等人的那种。
与之相比,秦六一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因为没睡好没吃好,整个人都有些无精打采,连眼皮上那条看似狰狞的刀疤,此时也如同毛毛虫般可笑。
“那是我的馍馍。”虽声音小了些,秦六一还是说出了这句话。
地十九吃好了,抬眸,朝这边看了过来。
“你的馍馍?那上面写你名了?”那人猖狂道:“我看见的东西就是我的,再叫,我把你的筋抽出来做成腰带!”
只见秦六一的脸上一阵纠结,一边是壮汉那逼人的气势,一边是自己为数不多的早饭,她抉择了半天,最后目光看过那群人当中坐得稳如泰山的中等人,还是泄了口气,重新坐了回去,拿起手上仅剩的半个馍馍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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