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鹤云来时,是藏在医士的马轿上,东躲西藏,像一件见不得光的私货。走时,却是两个太监单独赶了一辆青帷小车送他回去。
车上铺了软垫,水果茶点一应俱全,摆得齐齐整整。他拈起一块糕点,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
他不怕进宝在吃食里动手脚。
不敢的。他一死,那些按了手印的秘信就再也藏不住了。
想到这里,他嘴角微微弯了弯,又拿起一颗葡萄,慢慢嚼了。
进宝这人啊,还是太贪,太急着搜罗金银,竟敢绕过太子私自卖官。不过,他倒也能猜到,进宝是为了什么。
为了荣华富贵,为了手下人高看一眼,为了女人。
大抵是他们这些阉人的通病。心里头缺了一块,便拼命往口袋里塞银子,以为银子的声响能填上那个窟窿。有很多钱,才能换来尊重,换来安稳,换来一个“不是废人”的错觉。
可这些,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给春儿。
春儿。
沈鹤云把葡萄籽吐出来,用帕子擦了擦指尖,又拈起来一颗。
春儿合该是他的。
在没有她之前,他只是个最不起眼的东西,是锦绣上最暗淡的那一根线。生母是个妾,窝窝囊囊地去了,把他撇下。父亲的眼珠子永远黏在嫡出的那几个身上,嫡母的嘴角永远往下撇着,连多看他一眼都嫌费神。
他只能扒着杨贵妃的儿子,永骁,才能在那个家里不至于被人像狗一样地欺负。
马车一颠,他身子晃了晃。那一颠像是把什么锁扣颠松了,许多年前的一个午后忽然从缝隙里涌上来。
那是在国子监,五皇子永骁不过八九岁的光景。他比着还小两岁,却已经学会了在人前低头、在人后咬牙。
是他撺掇那几个世家子去招惹五皇子的。说了什么话,他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几个蠢货果然上了当,把皇子堵在假山后面,推推搡搡,你一拳我一脚。
永骁从头到尾没吭一声。
等那几个蠢货散了,他自个才从假山后面钻出来,慌里慌张掏出伤药和干净的帕子。他在旁边等了很久了,就等着这一刻。他拿出最和煦、最乖巧、最君子的模样,小心翼翼地给五皇子擦脸上的血。
五皇子抬头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很淡,就只是看了他一下,像看一件东西,掂量掂量有用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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